“涞源反杀案”办案检察官彭少勇:忠诚履职 正义担当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原创稿时间:2021-11-04 15:49:34

编者按:1931年,人民检察制度诞生。9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下,人民检察事业薪火相传,一代代检察人继承红色基因,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正义。新时代检察队伍中有哪些杰出代表?他们的从检经历有什么特点?如何在凡岗位上做到履职尽责?为此,人民网推出“检察英模系列报道”,带您走进检察背后的故事。

“我从检已经40年,忠诚履职正义担当的理念,已经融入血液,体现在办理过的2800多个案件里......”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回忆自己的经历。

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18岁的彭少勇来到河北省徐水县(现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工作。这份经历,让他对检察工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爱上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在一线办案,蹬辆自行车,整天往村里跑,有时忘了带干粮,一饿就是一整天;晚上找不到住的地方,就直奔乡卫生院,在病房外对付一宿……这些艰苦的办案时光,彭少勇都经历过。正是这些经历,让他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练就了过硬的办案能力。

1996年,彭少勇被任命为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检察院检察长。2003年,彭少勇调任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此后,他在这里担任过很多重要职务,无论是当年的反贪局副局长,还是今天的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少勇都始终坚守初心。

曾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等称号的彭少勇明年将退休,在40年的检察生涯里,他办理了多起大案要案。他监督纠正的王玉雷涉嫌杀人冤错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办理的“涞源反杀案”激活了刑法关于无限防卫权的“休眠条款”;他办理的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多项数据创造了司法审判的纪录。

2018年7月11日深夜,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发生了王乙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某元家中被杀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彭少勇负责办理该案件,他多次安排相关人员研究案情,并亲自审查案卷,安排熟悉当地方言的人反复听现场录像对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提出了“三个具有”的决定意见:王乙的行为具有行凶特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王某元一家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正当特点,不应属于防卫过当;王某元夫妇继续用木棍等击打王磊,与之前的防卫行为具有紧密连续特点,系一体化防卫行为。随后,他将审查意见逐级上报保定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直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终,涞源县检察院对王某元夫妇作出不起诉决定,社会各界给予广泛好评。

彭少勇的担当、创新精神不仅体现在办案中,日常工作中也少不了他的好点子,同事们都说“彭检走到哪里,创新就带到哪里”。2016年8月,保定市检察院侦监部门作为该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启动改革探索。在彭少勇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经过4个月探索、6个月运行,保定市检察院系统打造了“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通过员额检察官“一岗双责”方式,有效肩负起办案业务、综合业务两项工作。这一方法有效填补了当时全国司法改革中综合业务工作的空白。

回顾自己的检察生涯,有过万里追赃的辛酸,有过查办案件的喜悦,也有过荣誉加身的高光时刻。彭少勇说:“检察官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以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把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好、落实好,把维护公正义落到实处,办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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